耐心调解解民忧 锦旗致谢显温情
时间:2025-09-03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21
-
“何法官,麻烦你到大厅里来,我们给你送锦旗了!”近日,民工代表姚师傅专程来到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亲手送到何禅娟法官手中,以表达对其司法为民、纡困解忧的由衷感谢。

据悉,姚师傅等14名民工均在铜陵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混泥土泵车驾驶工作,因该公司连续四个月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向铜陵市义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铜陵市义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铜陵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向14名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铜陵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义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判令该公司无需向14名民工支付仲裁裁决确定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并要求14名民工支付因罢工造成的经济损失7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发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但情绪对抗激烈,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可能加剧双方隔阂,导致案结事不了。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助力企业化解纠纷、轻装前行,法官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承办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诉求:一方面,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分析案情,释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强调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安抚民工情绪,告知案件进展,缓解他们的焦虑。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双方因积怨较深,分歧巨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未放弃,紧抓核心争议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利用休息时间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真诚的沟通态度逐渐消融了双方之间的坚冰。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就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铜陵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同意在约定期限内向14位民工支付相应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真是太感谢何法官了,她不仅帮我要回来应得的补偿,更重要的是整个过程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温度。”送锦旗时,姚师傅激动地表示。这面鲜红的锦旗,不仅代表着当事人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认可和赞誉,更是对义安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肯定。今后,义安区法院在劳动争议、家事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审理中,将继续推行并不断深化调解机制,力求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