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赢赞扬 一面锦旗暖人心
时间:2024-11-06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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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武法官吧,我是老房啊,我给您送锦旗啦,但是我实在是上班时间来不及,我起早放在一楼导诉台了,您一定要记得拿啊,我真的太感谢您了,有机会我一定当面和您说声谢谢......”一上班,武法官就接到了当事人房某的感谢电话。
案件摘要
2010年,房某与胡某合伙购买、采伐、销售集体山场的松树、杂料,房某出资款为3万余元,两人将合伙期间采伐的木材销售给胡某,木材价款为6万余元。除去合作期间亏损等相关费用,判决胡某应向房某退还出资款人民币2万余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胡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刚开始胡某态度良好,向房某做了分期付款的约定,可是付了一部分款项后,胡某停止还款。执行干警主动多次约谈胡某,向其释法明理,无奈胡某坚称无力还款。后执行干警数次查询胡某名下银行存款、车、房等财产信息,可无实际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没有气馁,考虑到胡某已到古稀之年,可能目前确实没有还款能力,于是另辟蹊径联系到了胡某的子女,向其详细说明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希望他们可以替胡某履行还款义务。后经过执行干警多次居中斡旋调解与陈明利害,房某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胡某子女也愿意将案件款项付清,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握手言和。时经数年,本案也终于执行完毕,尘埃落定。
责任之旗
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肯定,背后更是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追求,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与尊重。执行干警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高效廉洁的司法理念,用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步伐,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
文字:童玲 图片: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