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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实现问题化解双向奔赴
时间:2024-08-28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494

雨污分流工程的实施对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具有深刻意义,而企业作为排水大户,如果雨污不分、雨污混排会严重污染河道水环境,在主管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后不予改正的,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可能面临着10万元以上的罚款处罚。可是,如果资金链断裂的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该如何推动雨污分流整改工作呢?

安徽古禾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禾记公司)经义安区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依法由指定的管理人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接管。20247月,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要求古禾记公司对其自查发现的污水管网未接入市政管网以及污水向雨水管排放的问题立即实施整改。管理人向义安区法院书面汇报了园区管委会的整改要求但表示债务人账户内无资金可用于整改工程。


义安区法院接到报告后,迅速与园区管委会对接,指导管理人书面发函征询古禾记公司各股东垫资意愿,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披露雨污分流整改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整改工程预计费用及费用筹集方案,同时公开招募施工单位和负责预结算的跟踪审计机构,在债权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表决通过后第一时间安排进场施工。2024823日,施工单位顺利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就工程工期、质量及验收对接等工作,义安区法院、管理人及园区管委会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予以进一步明确,在细致询问后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府院联动机制有助于提升破产案件的办理质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之策,该机制不仅仅是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帮助解决法院、管理人、当事人解决不了的各种衍生社会问题,同时,亦能够借助破产司法程序及管理人专业力量,破解问题企业的行政执法困境,实现优势互补,在府院双向奔赴中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字:周文进 

图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