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变“简单”,调解“最优解”
时间:2024-07-22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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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房屋买卖交易是人们在生活中会遇到的重要一环。然而在现实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法律风险,使得一方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2024年7月16日,义安区人民法院天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受到当事人的感谢与好评。本案中原告共起诉了五人,涉及多个民事主体。原告与两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已交付购房款,实际居住多年。后房屋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经查实案涉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其余三被告名下,同时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人。
基于对案情的仔细梳理,承办法官逐个向不同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引导自行和解并经确认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下午被告等人即刻协助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同时第三人也注销了房屋抵押权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法律程序,及时有效地履行通知的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天门法庭始终立足为民服务宗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践行司法服务内涵。(图文:方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