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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起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还
时间:2024-06-25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7833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因该类案件常伴有当事人感情纠葛、一方举证困难等因素,处理起来较为棘手,甚至酿成更大的矛盾。6月25日上午,义安区人民法院五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调解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婚约财产“五金”、钻戒等首饰的返还交接,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后商定婚约。期间,王某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向李某支付了定亲费10001元并为李某购置了“五金”、钻戒等首饰。然而在订婚前夕,王某与李某因故结束恋情,王某故向法院诉请要求李某退还定亲费及“五金”等财物。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明晰争议焦点,针对双方不同心理,找准切入点,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经过法官多轮调解,最终李某同意向王某返还“五金”、钻戒等首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结”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义安区法院五松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寻求处理纠纷的最佳方案,积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文字:何禅娟   图片: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