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徽动执行”——执法为民不止步,掀起雨中“执行交响曲”
时间:2024-05-31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4954
    雨水持续不断落下汇成水潭,雨滴像颗颗珍珠一把把洒下,平静的水面上泛起涟漪,如同义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匆忙的脚步声和警车急促的鸣笛声,交织成一首动听的交响乐。


2024530日晚间7时,义安区法院开展“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主要聚焦涉民生、涉小标的等重点类型案件,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对相关案件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执法如山显威力


被执行人缪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向胡某陆续借款12000元,经胡某多次催讨一直未能归还,申请人诉至法院后与缪某达成和解,但缪某在协议约定期满后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执行过程中,缪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仅向申请人支付了3000元的款项便再无下文,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对缪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并非完全没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法明理,并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缪某态度消极,表示没有能力偿还,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人员遂带缪某前往医院体检,在送拘体检过程中,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请求法院不要将其拘留,并打电话筹钱,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缪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向胡某支付款项,并当场履行了9000元的还款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谆谆教诲促履行


申请人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合同支付土地流转费而引发纠纷。为切实发挥司法化解矛盾的效能,审判法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某工程公司支付申请人土地流转费及清除费共计68061元,并约定支付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却未能按约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为考虑到被执行人是企业,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前往其公司所在地进行沟通,谈及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的后果和影响,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悉心阐释、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当场支付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本次执行行动共计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20人,进行上门摸排16户,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5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13.6万元。

雨中执行不停歇,司法为民撑“晴天”。群众利益无小事,义安区法院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实现“情理法”交融,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撰稿人:徐雪婷

拍摄人:古宏斌、王国祥、麦子辰、马晓靖、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