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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站 发挥调解大能量
时间:2024-05-29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3966

   2024528日,义安区法院天门法庭顺利调解离婚纠纷案件。


原来,原告李某为云南人,在铜陵工作时经人介绍与被告肖某相识婚后生育一儿一女,期间夫妻发生矛盾,李某于2021年离家至今,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希望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方面发生争议,故李某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诉至天门法庭。天门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经当事人同意,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被告肖某在调解过程中情绪波动较大,调解未果。开庭当日,案件承办法官在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再次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难处与诉求,针对性地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婚姻关系虽解除,但双方依然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天门法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妥善化解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矛盾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图文: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