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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家庭暴力说不
时间:2022-09-22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27174

     近日,义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余某某与阮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余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报警记录、受伤照片、电话录音等证据。本院经审查,认为阮某某近期对余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对余某某及其女儿骚扰的情形属实,遂作出(2022)皖0706民保令1号民事裁定,禁止阮某某对余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接触、跟踪余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法院向当事人发出民事裁定书后,为切实保障余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依法向当事人所在社区和辖区派出所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义安区人民法院适时发出今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利,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中国几千年来都有“法不入家门”的历史传统,但随着法治进程的发展,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必将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今后,义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持续发力。(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