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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工程款一日到位,协助执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时间:2020-11-10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028


近日,义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芜湖市湾沚区法院的协助下,当天将120万元工程款执行到案,解了年底工人工资发放的燃眉之急。

原告陶某与被告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义安区法院判决,被告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陶某工程款944637.2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陶某向义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程款、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在义安区法院执行局有三起执行案件,总计欠款120万元。该案承办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关联案件查询发现,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在湾沚区法院有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且已胜诉,便立刻联系了湾沚区法院沟通协助执行事宜。经了解,被执行人在湾沚区法院有一申请保全案件,已经保全完毕,可以协助义安区法院执行该款项。义安区法院执行干警于当日驱车赶往芜湖,将120万划扣至法院账户,一日执结三案。为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义安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民生功能,将数十名农民工工资在年底前迅速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