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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查控促执行,切实为民解难题
时间:2019-12-02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371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义安区法院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执行干警巧用查控措施,利用支付宝实名认证的规则查找到逃避执行五年之久的被执行人,执结了一起“涉民生”陈年积案,五年陈案案款一次性到位,为“江淮风暴”冬季行动再添一笔战果。

136月,孙某驾驶拖拉机与陶某发生碰撞,造成陶某十级伤残,经铜陵县交警大队认定,孙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陶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孙某赔偿其损失,经法院判决,孙某应赔偿陶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85341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146月,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孙某常年外出务工,以14年的查控手段,未能获取到孙某的下落,经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故该案未能执行到位。

1910月底,陶某因医疗费不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审查,该案属于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响应高院“江淮风暴”冬季行动方案,对此案恢复执行。事务团队执行干警郑磊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孙某支付宝账号,冻结了一万九千余元,并由此顺藤摸瓜查找到被执行人电话号码,与孙某取得了联系。孙某以经济困难、外出务工为由,拒绝透露打工地址,抗拒前往法院。

义安区法院执行局程志杰法官告知孙某其账户内余额已被冻结,并劝诫他:“你因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已被录入失信名单,无法乘坐高铁外出务工,所有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我们还会通过部门联动处处搜查你的下落,即使你现在逃避了法律义务,终有一天会被发现行踪,拘传到法院,等待你的是法律的制裁!”孙某震慑于执行措施的打击力度,自打工地滁州当日赶赴义安区人民法院,将案件余款一次性付清,申请人亦对孙某表示了谅解,对于利息予以放弃。至此一桩陈年执行案件得以顺利解决,真正体现了义安区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的初心和使命。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