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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法执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9-08-05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309

8月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叶某的妻子)向义安区法院赠送一面锦旗,锦旗上书写“廉洁高效,倾心为民”八个黄金大字。其代表全家感谢义安区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其残疾丈夫执回了救命钱。

据了解,2011年7月10日,被执行人安徽某科技公司汽车在行驶中与叶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叶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经对叶某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叶某构成一级伤残,长期护理。该案判决生效后,除保险公司按车辆保险合同约定向叶某理赔了赔偿款,尚有保险合同之外349589.73元,被执行人未能赔偿。叶某遂向义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高建国承办该案后,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得知叶某尚在康复治疗,每月需支付大量治疗费用。为依法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他多次到被执行人公司协调,敦促履行义务,在该公司濒临歇业的情况下,促其履行了80000元赔偿款,并获知该公司300余万的政府补偿款被其他法院查封。凭着司法为民的热情,他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到其他法院和债权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终于取得了理解和支持。通过协助执行,将赔偿款交到了叶某妻子手中,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汪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