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妻子被离婚,巡回调解暖人心
时间:2024-11-15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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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安区法院五松法庭干警上门调解成功了一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
戴某与张某结婚后不久,张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脊髓损伤(一级伤残)。2023年5月份戴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戴某认为双方关系未能得到改善,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了解,张某现在生活完全需要别人护理,交通事故的赔偿款仅执行到很少一部分,张某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也没有经济收入。考虑到张某的情况特殊,本案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纠纷,还可能会给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调解无疑是本案的最优解。承办法官开始单独与戴某沟通,劝其放弃离婚念头,但戴某离婚的意愿非常坚决,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又从保护离婚自由的同时如何维护女方的生存权益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多角度向其释明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离婚经济帮助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戴某表示若张某愿意离婚,其同意向张某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因张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到张某家中进行调解。经过多轮反复协商,最终张某同意离婚,戴某当场向张某支付离婚经济帮助48万元,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至此,本案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义安区法院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特殊群体上门诉讼服务,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就在身边。
文字:何禅娟 图片:何禅娟;陈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