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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义安区法院:你的“薪”事我们放在心上
时间:2021-06-04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8247

6月2日,义安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当场为申请执行人要回劳务费27800元。

吴某与陈某劳务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陈某应在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吴某20000元,在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吴某余款7800元,如陈某未按调解协议第一项按期足额付款,则视为全部欠款到期,吴某可就全部未付欠款27800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2月22日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给付劳务费27800元。执行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武林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通过网上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银行存款等所有已开通查询功能的财产项目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与陈某电话多次联系,陈某总以各种理由不愿到法院履行财产报告义务。6月2日上午11时,执行法官经过查找,发现陈某在一家“洗车店”打牌娱乐,当即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要求陈某履行给付义务,向其释明如果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在因27800元   可能带来的“拘留”威慑力面前,陈某终于同意立即给付,当场将2780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法院“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账户上,一起劳务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这起案件的标的虽小,但却关系百姓生计、关乎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义安区法院执行局将一如既往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大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程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