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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显威力,被执行人当即还款四万元
时间:2020-07-08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428

7月7日,义安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拘留震慑,当场支付4万元执行款,双方握手言和。

2018年8月,汪某家建造新房,闻某在该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同年10月,闻某在贴瓷砖时从阁楼坠落摔伤,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25天,出院诊断为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头皮裂伤。2019年6月,闻某就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汪某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闻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6393.31元、31423.79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汪某未履行义务,闻某向义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两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财产查控冻结徐某两千九百余元。汪某在收到文书后,主动做出分期还款计划,与闻某达成执行和解。而徐某经多次催告,仅履行500元,剩余款项一直拒绝履行。7月7日上午,徐某被传唤至法院,法官再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徐某仍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告知徐某,即将对他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中午就带他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及核酸检测。面临即将被拘留的惩戒,徐某低下了头,表示自己愿意还款,执行法官遂将闻某约至法院。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将家人送来的现金4万元现场支付给闻某,剩余款项闻某表示放弃,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到此执结。

(张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