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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法院强制腾退房屋 当事人送锦旗表感谢
时间:2019-01-25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826

1月25日上午,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方某来到了义安区法院,将两面鲜红的锦旗送给了执行局及承办法官。

据了解,该执行案件义安区法院于2014年6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65万元以及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义安区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裁定将该房产交付其抵偿债务,但该房产一直由第三人占有,至今未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法院多次通知第三人腾空该房屋,并于2018年10月16日张贴腾退公告,责令第三人在2018年12月16日前迁出。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到期后,第三人仍然未主动迁出。

义安区法院于1月22日上午进行了房屋强制腾退执行,执行前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现场勘察,制定了详细的腾退预案,对现场状况、基本流程、人员分工、风险提示及管控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予以明确。当天腾退执行持续了约三个小时,房屋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当地派出所民警到场协助执行,铜陵市义安区公证处对强制腾退的现场和过程进行了记录、公证。全程无突发情况,房屋顺利腾退,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义安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及房屋强制腾退的执行案件,提前勘察、周密布署,共进行了三次集中腾退,执结案件5件,到位金额2300余万元。

(方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