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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庭开出交通事故纠纷赔偿调解良方
时间:2018-06-28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128

近日,义安区法院天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仅使原告方快速拿到赔偿款,同时也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10月26日,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年逾八旬的同村村民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承担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偏瘫二级伤残,右下肢损伤为十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周某因本次事故共造成损失401616元,其中林某应承担281131.2元,但林某仅支付7000元后拒绝赔偿余款。周某无奈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赔偿274131.20元。诉讼过程中,林某对周某的伤情和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伤残等级、护理依赖提出重新鉴定。

等待重新鉴定结论过程中,周某于2018年6月8日去世,其亲属一时情绪激动,准备去林某家堵门闹事。天门法庭干警得知情况后,不顾周末休息时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当地村委会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面安抚周某亲属,进行劝慰,一面与林某沟通,结合案情和法理,实时进行释法说理。依法作出调解意见,除去林某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在十日内赔偿周某家属75000元。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

6月26日,周某儿子打来电话:“吴法官,我父亲交通事故赔偿款已经全部到账了,谢谢你们司法为民。”

洪梅)